主题: 创新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标方式 优化线路资源配置
时间: 2013年07月15日上午 10:00
嘉宾: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新闻发言人、副厅长 郑黎明
简介: 道路运输在综合运输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地方经济发展有着重要贡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是涉及千家万户幸福安康的大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使道路旅客运输业健康发展?如何保证参与道路运输的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各地交通部门和运管部门一直在研究和探讨。作为优化线路资源配置,深化行政许可改革,建立市场导向机制,创新行业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举措。2012年,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在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标工作中作出了重大改革和尝试,通过道路客运经营权服务质量公开招标方式,将班车客运线路营运权择优授予经营者。和其他方式相比,这种招标方式有哪些优势呢?
道路运输在综合运输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地方经济发展有着重要贡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是涉及千家万户幸福安康的大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使道路旅客运输业健康发展?如何保证参与道路运输的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各地交通部门和运管部门一直在研究和探讨。作为优化线路资源配置,深化行政许可改革,建立市场导向机制,创新行业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举措。2012年,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道路运输管理局在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标工作中作出了重大改革和尝试,通过道路客运经营权服务质量公开招标方式,将班车客运线路营运权择优授予经营者。和其他方式相比,这种招标方式有哪些优势呢?本期访谈,我们邀请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郑黎明。郑副厅长,您好!欢迎做客交通运输部网站在线访谈。
你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郑副厅长,首先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目前浙江省道路客运的经营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道路旅客运输发展迅猛,基本解决了乘车难的问题,行业管理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到2012年底,我们全省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业户有603户,营运客车33348辆,道路客运线路达到7694条,辐射全省,通达全国几十个省、市、自治区。但是道路客运业的发展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客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无法有效整合资源,客运市场还存在一些无序竞争等。
在这个时候改革招标方式主要是基于什么考虑的?
主要是为了优化线路资源配置,引导客运市场良性竞争。实行道路客运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有利于调整全省客运市场的经营主体和运力结构;有利于引导客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和规范化服务;有利于建立和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最终目的是为了推进我省道路运输跨跃式发展。去年7月1日,浙江省颁布实施的《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要求我们要深化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尽快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行业管理体制和市场运行机制。开展道路客运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工作势在必行。另外,对行业管理部门自身而言,这也是提高政务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增强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杜绝权力寻租,重塑行业良好形象的一项重要措施。
您能具体解释一下“道路客运经营权”和“服务质量公开招标方式”吗?
道路客运线路资源所有权是国家依法对线路资源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法律属性上,道路客运经营权是政府主管部门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授予客运企业的客运线路资源的使用权,它是一种政府特许资源,属于特许权的一种。在经济属性上,道路客运经营权属于准公共产品的范畴,但又更偏向于公共产品,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是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道路客运路经营行政许可是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
服务质量招标方式,是指通过公开招标,对参加投标的客运经营者的质量信誉情况、经营规模、运力结构和安全保障措施、服务质量承诺、营运方案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客运经营者的一种许可方式。
和传统行政审批相比,服务质量公开招标方式有什么优势?
到目前为止,我省先后出现过登记制、审批制、服务质量招投标制等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方式。与传统的行政审批相比,经营权招投标通过引入服务质量承诺和企业综合实力的竞争,可以体现市场经济“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原则,实现资源配置市场化,有利于行业管理部门的宏观调控。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公开招标工作中所有的程序,接受社会和上级部门的监督。主要从以下“四个公开”做起:一是公开线路发展计划;二是公开招投标管理政策,包括公开招标文件编制过程,公开招标文件,公开专家库形成;三是公开实施招标;四是公开征求意见。通过这“四个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有效地保障了整个过程都处在阳光下,避免了权力寻租、一把手独断,最大限度减少了人为干扰因素。
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具体做法吗?
以去年为例。2012年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标工作,从去年3月6日组织调研开始,到今年1月25日发出中标通知书为止,历时近一年时间。去年,我们在96520网站公示的109条省际班线、79条省内班线基础上,经征求相关企业和运管部门意见,并经省运管局客运行政许可委员会审议后,最终确定50个标的、51条班线(其中1个标的为两条班线捆绑)。招标公告于去年11月23日在浙江道路运输公众信息服务网(www.96520.com)发布。在11月26日至12月7日报名期间,共有79家次客运企业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今年1月10日,浙江省运管局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了开标大会,共有76家次投标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经过两天认真评审,于1月11日提交了评标报告。1月14日至18日,招标结果在96520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我们共收到4个信访投诉。1月22日,省运管局客运行政许可委员会对投诉事件进行讨论研究,并依据评标报告,同意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杭州长运等40家企业中标候选人为此次招标项目的中标人。投诉答复后,有1家企业向省厅申请行政复议,我们对省运管局的答复予以维持。
线路标的是怎么确定的?客运企业和老百姓能参与招投标线路的确定吗?
确定线路有一定的程序。按照计划编制原则,各市在充分听取企业及社会意见后,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线路申请计划,并上报浙江省运管局。省运管局在96520网站向社会进行首次公示,征询意见。对有反映的线路,由相关市地负责调查核实,并再次上报计划。省运管局依据各地核实的情况拟定全省发展计划后,通过96520网站再次向社会公示。省运管局客运行政许可委员会综合考虑社会意见、市场需求及和谐发展等要素后,集体研究决定全省客运线路发展计划,其中跨省班线还需征询相关省(市)意见,最终形成标的。
充分征求企业和社会的意见,其实就是企业和老百姓参与其中的过程。我们认为,这样做能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有利于改变原先行政审批由于市场运力供求状况等信息不畅,造成的局部地区或线路运力过剩、结构不合理等现象。
您刚才提到“四个公开”,公开线路发展计划应该是其中一个“公开”吧?
对。我们不光公开线路发展计划,第二个“公开”是公开招投标管理政策。首先是招标文件编制过程公开。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我们充分征求各地运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意见,多次召集地市运管局(处)的分管领导或客运负责人专题讨论会,对招标文件及征求意见进行反复的讨论研究。招标文件送审稿编制完后,经过省运管局客运行政许可委员会集体讨论后,报送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其次是公开招标文件,充分告知投标人各项招标程序与政策。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把招标公告、投标、评标、公示、定标、签订合同等一系列过程,以及每一个流程法定的时间在招标文件中公开告知。最后是公开专家库形成过程。我们省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权招标投标评审专家库的成员都是经各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管厅属各单位推荐,并经省厅审核同意的。每隔一段时间,还会对专家库成员进行更新。这个过程也都是公开透明的。
第三个“公开”是公开实施招标。为体现招投标的公平公正,我们与省运管局办公室、驻厅监察室一起,选择具有相应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与之签订合同,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招标公告发布后,驻厅监察室、运输处会监督省运管局办公室用电脑程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人以上的单数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当次评标工作。
评审专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从事客货运输、财务、安全、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二是道路运输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道路运输中介组织中从事道路运输领域的管理、财务、安全、技术或者研究工作8年以上,并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然后进行综合评分,提交评标报告,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省厅运输处、驻厅监察室等部门有关人员对开标评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查明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投标无效;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中标资格由替补中标人取得。给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是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二是与投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评委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投标方案或者合谋使特定人中标的;三是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招标人或者监察部门发现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有不公正的行为时,可以向评标委员会提出质疑,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解释。经调查确实有不公正行为的,由招标人另行组织评标委员会重新评标和确定中标人。
第四个“公开”是公开征求意见。首先是评标工作结束当天,我们会组织评标专家进行一次座谈,对进一步完善招标制度,听取专家们的意见、建议。然后,我们会把投诉答复书当面送达相关经营者,对相关投诉意见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同时听取他们对招标工作的意见、建议。最后,我们还会听取客运企业,尤其是未中标企业对完善招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上“四个公开”,我们初步解决了客运线路是否发展、如何发展以及发展给谁的问题。整个招标过程,无论工作人员还是代理公司,无论评标专家还负责领导,都要自觉接受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自觉遵守招标纪律。一旦发现问题将立即终止其继续参与评标活动。
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中标企业如果出现问题,将如何处理?
我们会对中标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发现中标人不遵守服务质量承诺、不规范经营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就会要求中标人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我们会依据中标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数额的违约金,直至收回该客运班线或者该客运车辆的经营权。中标人不得转让中标的客运班线经营权,可以将中标客运班线经营权授予其分公司经营,但不得委托其子公司经营。服务质量招标方式的一大特色,就是招标工作与日常监管相挂钩,评分标准与解决行业问题相结合。
我们会把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评分标准与行业日常监管工作相挂钩,直接采用年度道路客运企业信用考核、安全管理目标考核、GPS正常使用率、车载视频系统安装率、行贿犯罪记录等结果。同时,我们会以评分标准作为导向,引导企业解决当前行业突出问题。如:引导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避免挂靠经营;引导企业建立专职人联系制度,改变公司“以包代管”、安全监管薄弱等现象。
具体到考核监管这一块,今年,省运管局还将制定《浙江省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中标人履约考核管理办法》,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建立定期考核和日常监管制度;采取企业自查与管理部门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竞争对手检查与征求旅客意见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中标人的考核监督,确保其兑现承诺,提升服务。对考核不合格的经营者,将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甚至取消经营权和今后一定时期的投标资格等。
郑副厅长,今年的招标工作已经启动了吗?
是的。2013年度班车客运线路营运权招标工作已经启动。目前正在进行线路发展计划的意见征集工作。5月份,各市局(处)上报了拟开通班车客运线路申请计划,并在96520网站予以公示、征求意见。6月份,各市局(处)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再次上报拟开通班车客运线路计划,并再次在96520网站予以公示,意见反馈给省运管局。7月份,省运管局客运行政许可委员会将集体研究确定拟开通班车客运线路计划,其中跨省班车客运线路计划征求相关省(市)意见。从8月到10月,收集外省(市)意见反馈情况。10月份,由省运管局客运行政许可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班车客运线路招标标的。10-12月份,按步骤公开招标文件,公开实施招标,公开招标结果。
请问下一步计划怎么完善招投标制度呢?
首先是要加强研究。今年省运管局对完善道路客运线路营运权招投标制度进行专项研究,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即将出台的《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释义,预计在今年3季度会制定完成《浙江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实施细则》,形成《浙江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文件范本》。
今后,我们将按照稳步推进,促进发展的原则,坚持以平安运输为主题,以企业信用建设、结构调整为重点,探索完善到期客运班线重新配置机制,把退出机制与落实承诺结合起来,把安全监管与行业发展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市场的力量,通过健全政策机制,引导企业加快企业重组、线路整合,提升市场集中度,实现集约化、公司化、规范化经营,促进全省道路客运行业健康、有序、稳定发展。
好的,谢谢郑副厅长的介绍。由于时间有限,本期访谈就进行到这里。各位网友,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