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记者从长江引航中心服务港航企业专题座谈会暨行风监督员会议上获悉,长江引航中心公布了2018版8项服务承诺,提出公开引航计划、引航申请受理程序、引航费收标准,确保引航责任事故率低于0.3‰等新举措,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战略思想,对接新时代长江经济带建设新形势、新要求。
据悉,长江引航中心目前服务沿江开放港口20多个,码头泊位近600个。今年1月至5月,长江引航中心共引领中外籍船舶26672艘次,同比增长3%。其中,夜航船舶13941艘次,夜航率达52.3%;危化品船舶11994艘次,占比40%以上;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为1007艘次电煤船、1069艘次成品油船提供引航服务。
随着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不断推进和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的运行,长江引航中心认真开展深水航道引航技术课题研究和引航安全风险研究,修订《长江引航安全操作规程》,同时充分发挥引航技术优势,用足航道水深资源,克服困难将受限船舶和困难作业船舶引进长江。今年1月至5月,长江引航中心共引领受限船舶4692艘次,其中10万吨级及以上船舶1587艘次,同比增长21.1%。引领船舶最大吃水,太仓港突破至12.3米,南京港突破至11.36米,有效提升了长江沿岸港口“大船”效应和运输效益,黄金水道绿色运输效能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