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科技函〔2018〕6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部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
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是行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及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的重要基地。为规范研发中心的建设管理,2011年部印发了《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管理办法(暂行)》(交科技发〔2011〕437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厅科技字〔2011〕179号,以下简称《细则》)。两项制度自2011年印发实施以来,有效推动了研发中心的健康发展。
当前,随着国家科技体制、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研发中心的运行管理模式、投资政策等发生较大变化。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研发中心的运行管理,持续提升行业科技创新能力,部将《细则》与《暂行办法》合并修订,形成了新的《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8年5月27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
联系人:交通运输部科技司 林小平、付熙
电 话:010-65292812、65292859
传 真:010-65292811
地 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
邮 编:100736
附件:1.《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8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