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2013年中国海员大会新闻发布会
地点: 上海
时间: 2013-06-24 17:00
简介: 发布会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郑和平先生向媒体记者介绍今年海员大会的相关情况及近年来中国海员队伍的发展情况,并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员处处长李恩洪、上海海事局副局长常富治共同回答记者提问。上海海事局副局长常富治主持新闻发布会。
【上海海事局副局长常富治】06-24 17:04:00
各位记者朋友下午好。为了庆祝6月25日世界海员日,感谢广大海员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扩大中国海员的影响,交通运输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将在上海联合主办“2013年中国海员大会”,大会邀请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国务院相关部委以及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中国船东协会、各航运公司、航海院校及其他海运界相关人士共聚申城,探讨中国海员发展与保障的各项议题,以促进中国航运事业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今天下午,我们在此召开本次中国海员大会的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明天大会的相关情况。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有: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郑和平先生,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员处处长李恩洪先生。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首先请郑和平副局长作主发布词;然后回答现场记者的提问。下面先请郑和平副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郑和平】06-24 17:07:00
新闻界各位朋友们,大家下午好。非常欢迎大家出席2013年中国海员大会的新闻发布会。明天就是世界海员日了,世界海员日是国际海事组织在2010年的STCW公约外交大会上确定的,是面向全世界海员的节日。恰逢“世界海员日”来临之际,由交通运输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2013年中国海员大会。我国举办的中国海员大会跟世界海员日所确定的宗旨是一致的,就是要号召社会各界关注海员,肯定海员的贡献,更加关心关爱海员,促进海员队伍的发展。通过这样一系列的活动,来表达社会各界对海员贡献的关注,并且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推动海员队伍科学发展、健康发展。这是第三次中国海员大会,前两次也是在上海召开的,在一定程度上,这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也是相互结合的。前两次海员大会为促进海员队伍发展,保障海员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们相信通过这次大会也将会进一步推动社会各界关注海员、关爱海员,促进我国海员队伍的科学发展。
本届海员大会主题是“维护海员权益,发展海员队伍,实现海洋战略,建设海洋强国”。与会代表和嘉宾将围绕保障海员权益、提升海员素质、规范海员服务和外派管理、提高航海教育质量等议题进行讨论。我们欢迎记者朋友们能够在明天的大会,以及在后天所举行的各个论坛上,深入地来了解这次大会和所关注的问题。
本届海员大会的有关资料,事先已散发给媒体记者了。我利用这个机会一起和我的同事就海员大会召开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给大家做个介绍。
【郑和平】06-24 17:10:00
召开海员大会主要考虑几个背景。中国是海运大国,也是海员大国。全国有海员、船员165万人,包括了海上运输和内河运输,以及从事水上工作的群体,其中在海上工作的海员达到65万人。在这65万人之中作为主要技术船员,也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高级船员,有20多万人。国际上从事海上运输的海员在160万人左右,中国海员队伍在全球海员中占的比例是较大的,这是其一。
第二,海员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对外贸易过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举例来说,按照国际上统计,国际上的外贸运输有90%以上是通过海运完成的。同样海上各个方面的活动也离不开海员群体。海员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并且海员职业特定性,远离家乡,在海上从事工作,要战风斗浪,海员的群体有工作环境特殊,担负任务也是很重,需要社会来关心、关爱。
第三,我国船员培训的规模也占世界首位。目前我国拥有从事航海教育大中专航海院校60多所,高级海员年招生规模最高时达到4.6万人,这为海员的持续发展奠定了有利的基础。
【郑和平】06-24 17:15:00
第四,我国的船员管理法规不断完善。明天召开海员大会之际也将举办海员发展史展览,大家有时间也可以去看一下。海员的发展,包括对海员的管理是一个历史过程。我国不断坚持完善船员管理法规体系,特别是在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后,到现在已经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船员法规体系。《船员条例》主要考虑到船员是产业工人群体中一个组成部分,确定了包括船员的合法权益、加强船员的劳动保障等在内的劳动关系。在实际工作中,仍有很多工作需要推进。《船员条例》从六个方面搭建了船员行业管理与国家劳动法规制度之间的桥梁。应该说,随着《船员条例》的颁布实施以及我国劳动法规的完善,在我国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船员管理法规体系。
第五,船员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为了有利于船员队伍健康发展,不仅是在船员的培养,包括船员的就业,以及船员的职业发展这些方面,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有效的管理方式。特别是船员作为一个国际贸易过程中一个主要承担者,从船员的管理角度来讲,政府不仅要履行国际相应公约、条约,还要组织实施国际上针对海员群体的特定的管理措施。国际上目前涉及到海员的有两大公约,一个是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值班公约,还有一个海事劳工公约。这两个公约的实施,为提高船员管理的水准提供了一个有效的环境。从我国履约实施,从国际海事组织实施海员培训考考试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角度来说设立了STCW履约制度,也就是说,只有当一个国家对船员适任能力的管理达到了国际标准,其所属的海员所持有的适任证书在国际上才能够有效使用并被认可,并且国际海事组织要求对缔约国的海员培训考试发证制度的审核是五年一个周期。现在我国每五年接受一次这种国际审核,并且一直保持者良好的状态。同时,另一个旨在保障船员权益的公约,就是国际劳工组织所制定的2006年的海事劳工公约。在2006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该公约以后,经过几年的准备,在今年8月份将达到生效条件,这将进一步的完善国际间对于船员职业保障方面的有关要求。随着国内立法的体系的完善和国际间履约工作的开展,我国在船员管理和服务水准上得到不断的推进和完善。
第六,船员的职业发展和保障机制也在不断的完善。比如说,在2010年,交通运输部、中国船东协会和中国海员建设工会联合建立了全国的海上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在这个框架下,搭建了政府、企业和工会之间共同协商、相互交流的平台。这不仅在促进海员事业发展方面,同时在保障船员权益方面都形成了良好的交流沟通机制。在全国海员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立的基础上,各地也不断推进区域性的海员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建立和推进船员协会的建立。通过行业的社会组织更好地促进船员的发展和权益的保障。
【郑和平】06-24 17:18:00
中国是一个海员大国,随着整个社会经济发展,船员队伍还需要不断的发展,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同时,航海新技术在航运和海上经济活动开发过程中的应用,也对船员的适任能力持续保持提出新的要求。现在船员队伍的发展也有一个提高综合素质,适应技术发展方面的要求。我们现在既要面临船员队伍如何健康的发展,又要面临着一个如何适应新的形势,提高船员新的技术能力,并要为了保证船员队伍健康发展构建一个很好的发展的氛围,所以我们召开全国海员大会,邀请有关管理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包括相关的教育培训机构,以及航运,包括船员服务和外派机构的这样专业人员和专家一起来研究讨论我们怎么进一步促进船员队伍的发展。这也是我们召开这次海员大会的一个背景。
这次海员大会将提供不同的交流形式,也将举办主题论坛,希望起到以下几个方面作用。
一个方面,是进一步拓展有利于船员队伍的环境,吸引更多有志青年加入到船员队伍行业里面来,围绕如何更加有利于船员队伍发展的政策等方面事宜,大家将会做一些交流。
第二方面,是在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情况下,探讨如何落实好这些的法规制度。现在船员管理的法规体系和劳动管理的法规体系是在不断完善的,相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也在不断推进,这里面一些管理措施在我们具体运作过程中如何结合船员行业特点加以运用和推广,这也是大家将会进行交流的一个主要的话题。
【郑和平】06-24 17:21:00
第三方面,是如何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船员权益保护和发展的社会环境。既包括如何进一步推进三方机制的建立,如何推进集体协商,如何更加有效的保障船员的权益,在船员这一个特定的工作环境下如何推进职业安全与健康保护措施,以及如何更加完善的推进劳动关系的建立等等,以期能够采取切切实实的措施来保障好船员应有的权益。
第四方面,是结合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实施,研究如何进一步推进船员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
第五方面,是搭建培养高素质海员的交流互动的平台,继续鼓励校企合作,加强职业教育,提倡航海院校按照国际市场的需求和海洋经济的发展以及航运业发展的需求来培养相应人才,加强和提高航海教育和培训的水准,特别是面向中西部地区推广航海教育,扩大就业的渠道。
【郑和平】06-24 17:23:00
第六方面,是在海洋文化营造方面采取多样化的方式,使社会对海洋、航运以及海员有更加深入的认识,包括利用好海员日、航海日主题日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来进一步加强宣传,深化对海洋文化的理解。
以上是结合这次背景和海员大会内容,先做这个方面的介绍。我和我的同事十分愿意和大家共同交流感兴趣的话题。
【常富治】06-24 17:24:00
郑和平副局长就2013年中国海员大会的意义、背景和内容做了说明。今年的大会,不仅有相关方面的主旨发言、专家的交流,而且采取论坛形式,都是为了与会代表能够积极参与到促进中国海员发展的主题中。也欢迎各位朋友参加明天的大会和后天大会四个分论坛。希望各位媒体能够关注中国海员事业的发展,下面看各位朋友有什么问题,可以提出。
【法制报记者提问】06-24 17:25:00
您好,我是法制报记者。2006年国际海事劳工公约实施了,请问一下郑局长,该公约对中国海员带来哪些影响?我国是如保利用和推进公约的实施?
【郑和平】06-24 17:37:00
从1920年开始,国际劳工组织开始拟定涉及到航海业发展劳动权益保护的公约。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国际上已有几十个涉及到海员的保护公约。但是由于执行面不一样,从2000年开始,国际上讨论是不是要在国际航运产业界形成更加有效和完整的涉及到海员权益保护的公约。经过一段时间工作,在2006年国际劳工组织第94次大会上通过了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可以说,海事劳工公约有着一个漫长的历史沿革,有着一个广泛而具体的涉及到海员群体权益保障的实践,在这个基础上形成了目前这样一个海事劳工关系的公约。
这个公约在2006年通过以后,国际劳工组织开展了推进公约实施的五年计划,并广泛地进行了宣传推进,加速了对公约实施的进程,在去年8月20日公约已经达到了生效条件,并将在今年8月20日生效。
海事劳工公约的生效对国际海运界和海员队伍的发展环境,以及切实保障海员的权益,有利于海员队伍的健康发展这些方面,将会起到一个积极的作用。我国政府对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非常重视。在公约拟定过程中,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全国总工会,包括相关的企业联合会,包括中国船东协会都积极参与了这个公约的拟定。并且在公约通过过程中我们投了赞成票。在公约获得通过以后国内加强了对履约工作的研究,交通运输部组织了专门的工作班子对公约的条文和国内法规的情况进行了对比研究。可以讲,我国现在船员管理和劳动法规体系,覆盖了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相关内容,从我国的法律基础来说具备了实施公约的条件。同时,交通运输部在这个工作过程中积极向产业界包括航运界、船员的服务机构、海员的外派机构积极宣传这个公约。现在相关的产业组织也在为实施这个公约做着积极的准备。从管理部门来说,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一起对履约做了相关研究,已经取得相应成效。我们认为这个公约在有利于船员权益保护这方面将会发挥积极的作用,我国也具备了履行公约的条件。现在就批准该公约也在履行着有关的法律程序。我国将在完善法律体系框架、加强海员劳动关系管理、保护海员权益方面做出相应工作,并且会取得积极效果。
【常富治】06-24 17:38:00
刚才郑局长回答了就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在我国批准的进程。国际上就一个公众,一个群体设立保护群体权益的国际公约是很少的。各国政府也都非常关注海员这个特殊的群体以及在国际上权益如何得到保护。我国也积极参与这个公约,对公约的实施各个方面做了相应的准备,也希望各位媒体的朋友能够关注海员权益保护这个问题。谢谢。
【文汇报记者提问】06-24 17:41:00
谢谢主持人,我是文汇报记者。有一个问题,为了提高中国海员整体素质,我国政府近年来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上海在这个方面有什么先行先试好做法呢?
【常富治】06-24 17:44:00
谢谢文汇报的记者。上海一来是致力于航运中心的建设,2010年1月份上海市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签署了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备忘录。在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过程中,除了吞吐量以外,还有两大技术需要发展,一个是航运公司的聚集,一个是船员的聚集。上海市人民政府也推进了洋山特别登记港已经实施。船员在上海的聚集,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很重要,因为航运中心建设需要大量的航运人才来参与,而航运人才大部分从船员走向航运各个领域,所以上海市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在上海准备建立中国船员技能的评估中心,这也是根据国际公约来实施的。根据船员考试发证要求,船员在通过理论考试以后要对他的实际操作能力进行评估,主要通过模拟器等手段对船员实际掌握的能力进行评估。目前上海市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组成专门筹备单位,我想上海筹备评估中心的建设会近期有实质性的突破,或者很可能在2014年,或者2015年能够投入使用,这样将促进上海作为航运中心成为船员的聚集重要的载体,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的支撑。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提问】06-24 17:45:00
我来自中国日报,既然今年大会主题就是谈到说维护海员权益,能不能请郑局长谈谈在海员权益保护方面主要挑战是什么?刚才也谈到在权益保护方面有一些进步做法,还有公约法律条例,您能不能给我们梳理一下,举今年或者去年开始取得哪些进步?谢谢。
【郑和平】06-24 17:50:00
正如前面所介绍的,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是一个综合体,涉及船员体面工作诸多方面。概括说有几个方面,一个在劳动关系完善方面,我国的劳动法规,比如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应的实施细则实际对于如何建立完善的劳动关系做了相应规定。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实际是结合船员职业特点,在具体约定的事项方面进一步做了相应的明确。第二在职业健康和保护方面,船舶尽管空间有限,但是有它的一个集运营和生活为一体的特性,船上涉及的工作处所,生活处所,以及货物处所都有特定一些内容,包括所载货物有时候会具有对人身造成影响的这样潜在危险,结合职业特点,在完善船员职业安全和健康保护这些方面都做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三是在特定情况下如何保障好船员切身的权益,比如有时候涉及到船员的遣返,船舶在运输过程中遇到特殊的情况涉及到对船员的安置等,这些方面也都进一步做了相应完善。再一个对船员的生活条件,比如在船员生活空间,生活处所,生活条件,甚至到他的饮食娱乐方面也都做了相应进一步的完善。
再有就是根据船员职业本身的特点,使船员如何得到适任的资格和相应职业培训与训练,船员如何在他工作过程中既履行职责,又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以及船员一旦需要医疗的时候如何提供医疗的保障,还有船员在长期海上航行以后上岸能够享受的相应的一些生活福利等等。所以作为海事劳工公约涵盖面是很广的,相应的规定是具体的,通过前面几个例子,可以说涵盖了船员的职业发展、生活保障、健康安全以及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措施。这也是一个体系。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提问】06-24 17:51:00
主要挑战是什么?
【郑和平】06-24 17:55:00
因为船员职业是客观存在的,所以对于船员相关的服务管理实际是随着船员的工作的需求一直发展的。船员的生活、安全或者他的发展都有相应的保障。由于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是一个基本的公约,通过这一个公约把方方面面的事情集中在一个公约文本里面,作为公约加强了履约制度安排,不仅船旗国有相应的落实,公司的落实,船舶的落实,以及船员对自己权益保障所需要了解的情况以外,同时还引进了港口国的监督保障措施,就是船舶航行到国外港口也有相应的要求,对船舶落实公约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船员来讲,对于船舶的配员提供可能会涉及到第三方,所以这样作为海员派遣同样承担着相应的义务。所以通过公约进一步明确了船旗国海员派遣国相应的义务。我国现在已经具备履约条件,也就是说我国的法规体系和历史沿革现在一些具体做法实际是符合了公约的有关的要求。
下一步为了做好这个公约的实施,一个还是要做好公约的宣传和贯彻,让有关方面都进一步的深入了解公约的有关要求,特别是在落实公约条款和国内立法制度相衔接的方面。作为管理机关也要进一步完善一些具体落实相关的措施。再一个在法规框架之下还要进一步的细化相应的标准,这样使得有关的具体的措施能够进一步得到落实。所以面临一个新公约的履约既有我们已有的基础,也有一个按照全面推进工作的要求,还有大量细致工作需要我们不断的推进和完善。
【常富治】06-24 17:57:00
刚刚郑局长回答了我们如何面临公约的挑战,确实我们面临这样的问题。公约对于政府、公司、个人所尽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具体要求又非常明确。用国际公约来保护某一类别特殊的群体,这也说明国际上对海员的重视。因为海员是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群体,社会各界包括政府和船运公司,包括船员本身对于船员的权益如何进行维护,通过这样一个公约进行协调这也是人类进步文明的一种体现。
【中国交通报社记者提问】06-24 17:58:00
中国交通报社记者。想要请问李恩洪处长一个问题,2011年7月1号我国实施了海员外派的管理规定。那么到现在为止已经两年过去了,这两年过程当中这个规定实施有一些具体进展,对海员外派走出国门有没有一些实质性影响和成果?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员处处长李恩洪】06-24 18:02:00
谢谢交通报社记者。海员外派是在2010年由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在协商前提下由商务部和交通运输部管理。那么2011年我们颁布了《海员外派管理规定》,2012年国务院颁布了《对外合作管理条例》,明确了交通运输部在海员外派管理方面的责任。我简单说一下,从2011年颁布《海员外派管理规定》以来,我们做了两个方面的工作。2011年,我们颁布了这个规定以后,首先就是规范管理,基本上所有从事海员外派的机构纳入了管理,都有资质了。我们每年对这些海员外派机构实施年审,同时要求各海员外派机构每三个月要向部海事局报告一下海员外派的数量,并对外派海员的合同情况要报备。
第二方面,我们对海员机构也是在服务方面做了很多工作。这几年,海船船员在考试方面实行了远程和无纸化考试。实施远程考试以后,海员考试效率大大提高,提高了多少呢?在实施无纸化考试之前我们每年只有两万人次左右考试,那么实施了无纸化考试和远程考试以后我们每年的考试量是20多万人次,就是大大方便的船员的考证和取证了,这是一个方面的服务。另一方面我们实施了船员业务的网上申报,就是船员办理业务不像以前要填写一个表,要亲自到海事部门来。现在家里面、甚至在国外,只要在网上就可以了。再者,在船员出境方面我们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更加便利海员出境,应该说从规范管理到提供更好的服务,确实使我国的海员外派这几年有了大的发展。原来我国的海员外派数量一直在3—4万之间徘徊,那么通过这几年我们的管理,最近这两年我们的统计我国的海员外派数量都在10万人次左右。谢谢。
【常富治】06-24 18:03:00
今天新闻发布会到这里,感谢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参与,谢谢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