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2016-08-17 10:30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交通运输部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邀请了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陈孝平同志为我们介绍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最新政策。欢迎您,孝平同志!
【陈孝平】 2016-08-17 10:30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通过网络平台向大家介绍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有关情况和今年考试工作的相关政策。
【主持人】 2016-08-17 10:31
孝平同志您好!我们了解到,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2006年就已经建立了,请您先介绍一下这项制度的基本情况吧。
【陈孝平】 2016-08-17 10:32
好的。机动车检测维修业是交通运输业中与普通百姓生活联系较为密切的民生服务业。交通运输部从人、车、路、环境等道路运输要素入手,作出了促进机动车检测维修业科学发展的一系列制度安排。2014年联合公安部等十部委印发了《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同年还召开了全国机动车维修工作会议,杨传堂部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开展机动车维修职业技能大赛、加强机动车维修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陈孝平】 2016-08-17 10:33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是加强机动车维修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这项制度于2006年由原人事部、原交通部联合建立,是一项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实施适应了机动车检测维修行业转型发展提升服务水平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关键专业技术岗位人才培养和评价工作的重要举措,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建立和实施好这项制度对于提升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素质,加强机动车检测维修行业管理和服务,保证机动车检测维修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陈孝平】 2016-08-17 10:34
根据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不同层次的知识和能力要求,这项制度设置了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和机动车检测维修高级工程师三个级别,建立了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水平提升的职业晋升通道。按照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的内容,设机动车机电维修技术、机动车整形技术和机动车检测评估与运用技术3个专业。目前已开展了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两个级别的考试工作。
【陈孝平】 2016-08-17 10:35
具体的考试科目是这样的: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考2个科目,分别是《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3个科目,分别是《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采用实际操作的考试方式,其他两个科目均为纸笔作答。这项考试自2012年正式启动以来,已连续开展了4年,截至目前已有北京、河北、山东、上海等18个省、区、市开展了考试,2107人取得了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交通运输部共同核发,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主持人】 2016-08-17 10:37
2013年以来,我国持续推进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是否受到影响呢?
【陈孝平】 2016-08-17 10:38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政府将简政放权作为开门第一件大事,并将取消不必要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作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通过对党中央、国务院和人社部有关政策的学习,我们感到: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不是取消所有职业资格,更不是取消职业资格制度,而是取消不必要的职业资格;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不是否定职业资格制度的作用,更不是要把职业资格制度改没了,而是要纠正职业资格在数量上过多、在设置上过滥、在实施上过乱、在就业准入上过于随意等问题,让职业资格回归本位、更好发挥应有作用。
【陈孝平】 2016-08-17 10:40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特殊技能要求的职业,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对其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管理。关于这项职业资格的改革,我向大家介绍两个情况。一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2年公布了《关于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第一批公告》,这是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印发以来第一批公告保留的职业资格项目,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名列其中。二是今年2月,《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明确,取消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从这两个情况可以看出,有保有压的政策取向十分清晰。在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取消以后,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更好发挥作用。
【主持人】 2016-08-17 10:42
近日,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机职考办字〔2016〕1号),孝平同志,您给我们介绍一下全国机考办这个机构和这个通知的主要内容吧。
【陈孝平】 2016-08-17 10:43
好的。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办公室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根据《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51号)联合成立的,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负责研究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相关政策。
【陈孝平】 2016-08-17 10:44
此次全国机考办根据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特点,为了完善考试相关制度规定,印发了《关于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主要从三个方面对原有的考试内容进行了调整,一是将《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的考试由计算机结合实车的实际操作方式调整为计算机模拟方式,考试时间由120分钟调整为60分钟;二是加大考点建设力度,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负责考点规划和审核,考点可以设在符合条件的设区的市;三是优化考试报名条件,非工学类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也可报考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主持人】 2016-08-17 10:46
为什么要将《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考试调整为计算机模拟方式呢?
【陈孝平】 2016-08-17 10:47
这一调整是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得出的。原来《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采用计算机结合实车的实际操作考试方式,为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着考试能力有限、时间太长、成本太高等问题。为此,我们多方调研,最终确定了将《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的考试调整为计算机模拟的方式。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陈孝平】 2016-08-17 10:48
一是计算模拟考试方式更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特点。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从事维修工艺流程制定、诊断疑难故障、维修技术管理等工作,不同于一线从事车辆日常维护、零部件更换的人员。对他们的考核更侧重于诊断维修故障,制定维修方案、工艺流程等内容,这些内容更适合用计算机模拟的方式呈现并考核。二是计算机结合实车的实际操作考试方式成本高、组织难度大,考试效率低、周期长、不便民利民,已经严重不适应考试工作的需要。我们的考试工作虽然是从2012年开始的,但实操考试形式在2006年印发制度文件后就已确定,到现在已经有10年的时间。当时确定的实际操作考试模式需要车辆、设备、场地,考生需要在多个考试台上考试,建设考点需要投入的成本较高,考试车型也已经不是市场主流车型,从技术角度来看需要升级。由于考试方式所限,实际操作考试同时容纳考生考试的人数少,实操考试持续时间长。一个考点一天下来也就能考8到10个考生,考试效率低,我们的实操考试往往要持续1个半月,给考试组织和考生参加考试带来了很大不便。由于受现有实际操作考试方式限制,要在原有考试模式上进行改造升级,将面临更大的难度,给考点增加更高的成本,而且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是实行计算机模拟方式是考试技术的发展方向。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采用计算机模拟考试方式考核专业实践能力,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考试、职业技能鉴定等都已经或正在积极推进计算机模拟考试。而且目前计算机模拟技术已经相当成熟,能够采用多媒体、3D建模、虚拟现实等技术考核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因此,对实际操作考试进行改革和完善可以有效提高考试效率、降低考试成本,从业根本上解决考试效率低、周期长、技术落后等问题,使考试更便民利民,有利于提高职业资格考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也为提升考试能力,扩大考试规模创造了条件。
【主持人】 2016-08-17 10:52
能介绍一下《通知》中对考点建设方面调整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吗?
【陈孝平】 2016-08-17 10:53
好的。关于考点建设的调整,首先是进一步明确了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对本地区考点的统筹规划和审核职责。对于要不要在设区的市设置考点,在哪些地区设置,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基本原则是有利于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开展,有利于方便考生参加考试,有利于考试组织安全、可控。具体程序是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负责考点规划和审核,审核合格的报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其次是适应实际操作考试调整为计算机模拟考试的方式,出台了新的《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点管理办法》,主要是按照计算机模拟考试要求,对实际操作考点提出了相应的场地、硬件和网络等方面的条件。
【主持人】 2016-08-17 10:54
《通知》中对考试报名条件有所调整,您能进一步解释一下吗?
【陈孝平】 2016-08-17 10:54
好的。根据机动车检测维修实际情况和这几年考试工作中的反映,很多从业人员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和技术能力,因为专业所限无法直接报考工程师资格,此次做出了针对性调整,自2016年起,取得相关非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累计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工作年限比其他工学类专业人员相应增加1年。这里的相关非工学类专业主要是指理学、管理学类的相关专业。
【主持人】 2016-08-17 10:55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在行业管理中有哪些应用呢?
【陈孝平】 2016-08-17 10:56
今年以来,部先后颁布了《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7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修订后的两个部令明确“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优先选用具备机动车检测维修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并加强技术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优先聘用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从事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
【主持人】 2016-08-17 10:57
那么从业人员取得的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在实际工作中具体有哪些作用。
【陈孝平】 2016-08-17 10:58
首先,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是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称的实现途径,考试合格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各等级职业水平证书的,用人单位可聘任相对应的技术职务。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证书的,可聘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职务,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证书的,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制度由低到高为从业人员不断提高自身能力水平提供了上升的空间。其次,机动车检测维修职业资格是对从业人员能力水平的评价,有助于提升从业人员职业地位。目前我国机动车检测维修行业的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缺口较大,职业水平需要不断提高。而从这两类关键岗位的技术要求来说,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最后,根据部印发的《机动车检测维修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识管理办法》,取得机动车维修士、维修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标识。将机动车维修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与职业资格结合起来,推行从业人员亮牌作业。让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维修士上岗期间佩戴标识,有利于通过职业资格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也有利于引导消费者选择优质服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主持人】 2016-08-17 11:01
对做好2016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还有哪些工作安排呢?
【陈孝平】 2016-08-17 11:02
首先,我们将按照全国机考办《关于2016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做好今年的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安全有序,为考生提供良好的服务。近期要抓紧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陈孝平】 2016-08-17 11:02
一是加强宣传。8月11日,中心组织召开了2016年度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会,向各省考试机构布置了今年的考试工作安排。我们将在此基础上通过网络、报刊、会议等多种渠道进一步加强宣传,并在在重点省份召开考试工作宣贯会,使考生了解考试相关情况,积极参与职业资格考试。还要加强与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的合作,通过协会与企业的联系,扩大职业资格在企业和从业人员中的影响力。继续做好与职业院校的对接,积极推进职业院校“双证书”工作。
【陈孝平】 2016-08-17 11:03
二是做好考试报名和考务组织工作。目前各省都已按计划启动考试报名工作,从现在起到9月22日为考生报名时间。今年的纸笔作答科目的考试日期为10月23日,采用计算机模拟方式的实际操作科目考试日期为11月26日。2016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与往年时间安排不同,也请考生们务必注意。我们将按照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的要求,规范考务工作流程、严格考场纪律、加强考试安全保密,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陈孝平】 2016-08-17 11:02
三是考试方式调整。按通知要求,今年《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将开展计算机模拟考试。但对于2016年采用计算机模拟考试有困难的省份,向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申请后,可仍采用原实际操作考试方式。这里主要是指考生人数少、调整方式难度大的省份,具体情况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综合考虑。采用原来实际操作考试方式的,实际操作考试时间在10月11日-11月27日期间,具体时间由省级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管理机构确定。考生要按照所在省份的考试方式和时间安排参加考试。
【主持人】 2016-08-17 11:04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今天访谈的结束时间了,感谢孝平同志做客交通运输部在线访谈。各位网友们,我们下期再见!
【陈孝平】 2016-08-17 11:05
谢谢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