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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工作系列访谈之一(部法制司)——访交通运输部法制司   副司长 王海峰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
副司长 王海峰

主题: 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工作系列访谈之一(部法制司)

时间: 2017年04月25日下午 03:00

嘉宾: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   副司长 王海峰

简介: 深化“放管服”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交通运输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安排,着力精简审批事项,大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促进了交通运输持续健康发展。今天我们邀请到交通运输部法制司王海峰副司长,来就该问题给我们作详细介绍和交流。

文字实录
【主持人】     2017-04-25 15:00
各位朋友,大家好!长期以来,交通运输部“放管服”改革工作受到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支持。今天我们很荣幸邀请到了交通运输部法制司王海峰副司长为我们介绍。
【王海峰】     2017-04-25 15:02
谢谢主持人。深化“放管服”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交通运输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安排,着力精简审批事项,大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促进了交通运输持续健康发展。本届政府以来,我部共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6项,占总审批事项的55%。取消中介服务事项7项,减少职业资格事项14项。取消中央设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9项。将1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全部改为后置。取消船舶港务费等8项收费,降低长江干线船舶引航费等2项收费标准,免征部分船舶船舶登记费、长江干线船舶引航费。同时,交通运输部注重创新监管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行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持续发力地“放管服”改革,为企业“松了绑”,为市场“腾了位”,为交通运输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主持人】     2017-04-25 15:03
我们知道,交通运输部取消下放了大量行政审批事项,能介绍下有关情况吗?
【王海峰】     2017-04-25 15:06
好。部里下了很大决心,推进“简政放权”。
一是精简审批事项数量。我部在原有65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先后分九批取消和下放了36项行政审批事项,占总审批事项的55%。取消全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审批事项。在此基础上,我部自我加压,2016年10月,杨传堂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进行了再清理,研究提出并向国审办报送了新一批拟取消下放审批事项清单:拟再取消下放8大项1子项,将1项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
二是提高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含金量”。我部坚持质量并举,把重点放在与降低市场门槛、促进就业、创业、创新相关事项上,提出取消下放了“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国道收费权转让审批”“经营港口理货业务许可”“省级普通货物水路运输许可”“沿海和内河水域船舶进出港签证”等一批含金量高的事项。
三是依法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国务院分批次作出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决定后,我部及时分批发布《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对涉及我部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同时,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完成涉及我部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内容的《船员条例》等行政法规的修订工作。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的《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等44件次规章完成了修订工作。
【主持人】     2017-04-25 15:07
能简要介绍下部里商事制度改革情况吗?
【王海峰】     2017-04-25 15:10
商事制度改革有利于市场准入、鼓励市场主体投资创业。我们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做好了相关改革工作。
一是完成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后置改革。我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安排,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原则上取消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将前置审批改为事后审批。经清理,我部16项前置审批均改为后置审批项目。这些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项由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后,将便利企业进入运输市场、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运输业的发展。
二是配合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制度改革。积极配合工商等部门,在企业资质证书变更、信用管理系统信息变更等环节,及时、便捷地服务企业进行信用代码变更,为企业办理行政许可提供便利。对商事制度改革涉及的14件规章进行了修订。
三是逐步放宽运输市场准入。印发《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6〕240号),减少道路客运经营许可事项,稳步扩大道路客运企业经营自主权,激发道路运输市场活力。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制定了网约车管理办法,健全出租汽车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形成了覆盖传统出租车和网约车并存的市场格局。取消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人员资格证认定,推进了驾培服务模式改革。
【主持人】     2017-04-25 15:11
通运输部取消下放了很多审批事项,取消下放之后,是怎么监管的?
【王海峰】     2017-04-25 15:14
只放不管必有后患。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就成为我们的工作重点。具体来说:
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顶层设计。印发《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修订44件次部颁规章,明确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举措。
二是开展“双随机”抽查强化日常监管。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公布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抽查计划,明确抽查重点,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
三是把握重点实化监管内容。资质动态监管方面,建设水运审批网上办理系统,实施企业运营资质动态监管。市场主体行为监管方面,加强企业港口岸线使用情况的定期评估,建立动态数据库和全过程监管机制。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建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事故年度台账,强化现场管理。
四是创新方式提升监管能力。对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推行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模式。组织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开通“信用交通”网站,强化信用监管。一些地方积极推进信息化监管,将涉路项目通过数字电子地图实现信息化管理。
【主持人】     2017-04-25 15:14
国务院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王海峰】     2017-04-25 15:20
“双随机”抽查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交通运输部全面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工作。
一是制定“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交通运输系统有关单位成立了“双随机”抽查工作组,明确了建立抽查信息库、制定抽查计划、组织实施、抽查结果应用、抽查信息建档等工作程序和要求。部组织修订了《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完善了监督抽查组织实施等程序。
二是推进“双随机”抽查信息库建设。在现有信息库的基础上,运用电子化手段,加快建设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信息库。部将287个高速公路工程项目、201个大中型水运工程项目纳入2016年度在建项目汇总表,建立了包括2951家公路水运工程等级试验检测机构的基础信息数据库。
三是组织开展公路、水路、运输“双随机”抽查。部在公路建设市场行业开展了双随机监管检查。部采取“随机抽取督查专家”、“现场随机抽取检查项目标段”的双随机方式,对海南等7个省份公路建设市场行业监管和项目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年共督查14个项目、50余个标段,督查通报抄送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部积极开展道路运输车辆月度抽查工作。通过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和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对发现疑似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问题的“两客一危”车辆,以平台转发或者司便函形式通报给所在省;疑似问题普货车辆通过车机单独发送消息,并通知其所在企业。现已开展月度抽查5期,抽查车辆3000台,覆盖15个省(区、市),发现问题车辆983台,核实整改918台,整改率93.39%。部通过开展年度核查、专项督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对水运市场监管力度。组织了2次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执行情况检查,对17家违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在港口经营管理领域开展了针对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重点督查,对相关港口行政主管部门和11家重点危险货物经营人进行了抽查。在水运建设领域,完成了对四川等5省区12个在建水运工程项目的随机抽查。
四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监管。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对四川等12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21家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了抽查。对天津、广西分别开展了桥梁工程、隧道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抽查,对4个在建高速公路项目的6座桥梁、4座隧道进行了检查。对湖北、广东、云南的6家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进行了“双随机”抽查。部对重点产品产品质量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对包括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设备等6类重点产品进行了抽查,共抽查249个批次、3000余件产品,涉及20余个省份,其中ETC产品抽查合格率达到100%。
五是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各部门及时公布抽查结果、申请复查渠道等信息。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重大隐患实行专项督办,强化跟踪指导。对守信守法企业采取激励措施,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
【主持人】     2017-04-25 15:20
国务院提出要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交通运输部是如何推进的?
【王海峰】     2017-04-25 15:23
一是推进“三个”清单编制工作。2014年,我部在国务院部门中率先公布了《交通运输部管理权力清单制度公告》(2014年第61号)。2016年,我部在2014年版清单和“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基础上,对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权责事项进行逐条梳理,对部权力和责任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编制形成了交通运输部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版)。同时,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涉及我部的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事项13项。
二是推进相关领域清单制定工作。配合财政部制定了交通运输行业全国政府性基金和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建立了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在收费窗口显著位置公开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向行政相对人公开。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了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印发《高速公路项目交工检测和竣工鉴定质量不符合项清单》(交安监发〔2015〕171号),加强高速公路交工质量检测和竣工质量鉴定,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主持人】     2017-04-25 15:24
刚刚听您介绍,部里编制了权力和责任清单,能否详细介绍下清单的具体内容?
【王海峰】     2017-04-25 15:29
推行政府权力责任清单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工作部署、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对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化政府部门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落实责任,规范行政权力,进一步提高行政运行效率,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部权力和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编制工作。
一直以来,交通运输部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清单》编制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要求部内各司局切实领会中央要求,共同努力、狠抓落实。部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就清单编制工作情况、权责事项的分类和梳理口径、清单体例框架等相关问题进行研究讨论。部内各司局结合部实际情况,认真梳理权力和责任边界,细化权力和责任运行程序,对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权责事项逐条梳理,反复修改。《清单》经五次部内征求意见、一次协调会议研究、一次专题会议讨论,历时半年多,于2016年11月21日,经部务会审议通过,在部机关内部印发试行。
《交通运输部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科学分类的原则,梳理了由部本级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共涵盖了部机关9个司局和部通信中心的共计55项权责事项,其中包括:行政许可19项、行政处罚10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备案6项、行政检查11项。每项权责事项包括权责分类、权责编号、主要内容、法律依据、办理时限、追责情形、工作流程等具体内容。《清单》为推进我部行政权责依法公开,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规范权力运行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体现了部深化改革的决心和行动力。在内部试行期间,我们将继续修改完善《清单》内容,细化运行程序,强化风险防控,加强检查监督,定期总结完善,坚持权责一致,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保证权力和责任落实到位。
【主持人】     2017-04-25 15:30
社会上对于“奇葩证明”反应强烈,交通运输部在“简证为民”上做了哪些工作?
【王海峰】     2017-04-25 15:33
当前,确实存在“证照”、“证明”过多过滥的情况。部党组特别是杨传堂书记高度重视,要求要切实消除交通运输领域办证难、办证多现象,为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条件和更加优质的服务。传堂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消减行政审批过程中的冗余证明材料,精简繁文缛节工作。我部专门制定了清理方案,明确了清理的范围、原则、任务分工、进度安排等事项。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违背常理、不能起到证明作用、与当事人所办事项无关、可通过信息化手段查询的不合理证照、证明组织开展了清理。一是开展了三次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对职业资格类和中介服务类证照、证明进行清理;二是开展精简行政审批繁文缛节工作,对当事人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清理;三是开展清理冗余证照、证明工作,对与行政管理相关的冗余证照、证明进行清理。
经过系统清理,我部取消不合理证照、证明43项,其中,职业资格类证照、证明7项,行政许可类证照证明36项。减少繁文缛节方面,共提出了9项许可优化审批流程,9项减少审批环节,20项精简申报材料,18项压缩审批时限。分别占许可总数的24%、24%、54%、49%。
同时,在清理过程中,我们发现有的证照、证明可以通过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有效消减。我们认为,破除信息壁垒,打通信息孤岛,实现信息互认共享是减少无谓证照、减轻当事人证明负累的重要途径。下一步我们还要积极对接其他部委、地方政府信息系统,实现部内部外信息互认共享,为进一步减证便民奠定基础。
【主持人】     2017-04-25 15:33
看到前面的介绍,交通运输部推进“放管服”改革,做了很多工作。那么到目前为止取得了哪些实际的成效呢?
【王海峰】     2017-04-25 15:40
持续发力的“放管服”改革,带动了交通运输部门职能转变和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促进了交通运输转型升级,对推进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激发了市场活力。通过精简审批事项,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促进交通运输经济发展的作用逐步显现。取消“从事内河船舶船员服务业务审批”,新增13家企业申请办理了内河船员服务业务资质备案,增加了内河船员培训、考试、服务的选择。取消“国际船舶代理审批”后,新增国际船代企业651家,增幅达45%。
二是减轻了企业负担。通过开展国际海运收费专项督查,清理规范海运附加费收费,各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已按要求取消或下调部分海运附加费,每年减少进出口企业负担5亿元人民币。配合发展改革委规范国际班轮公司收取码头作业费的行为,共有18家国际班轮公司调减码头作业费,减少进出口企业负担46亿元人民币。推出试行无船承运业务保证金责任保险和保函制度,经过3年多的试点,这两项政策制度创新已经成熟,共受理了3700家无船承运业务以保证金责任保险方式申请资格,为企业减少保证金占用23亿元人民币。
三是促进了职能转变。交通运输部门职能配置逐步得到优化,有效履职机制逐步得到健全。例如: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一直是海事管理机构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业务量占海事许可业务量的86%。但随着行政管理理念的变革,船舶签证已不再适应形势要求。海事系统以取消船舶进出港签证为契机,以实施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为基础,通过海事监管力量的优化配置和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形成更侧重动态执法的监管模式,有利于更加有效履行水上安全监管职能,同时也为航运业注入了强劲动力。
四是惠及了人民群众。通过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使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推进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在去年七省市联网工作的基础上,指导剩余24个省份建立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优化审批流程,并与部级系统完成对接,基本实现跨省大件运输网上并联许可系统全国联网运行。推进驾培服务模式改革后,全国实行“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驾培机构达到10242家,为群众提供了多样化培训服务。推进12328电话系统联网运行,变管理为服务,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去年共受理各项业务493万件,服务水平和质量得到群众认可和满意。海事系统实施服务船员“口袋工程”,安装船员自主服务终端,船员可自主打印准考证,办理解职等船员服务功能,微信用户达12.3万,短信用户量达97.1万,为船员发送服务短信132万条。
【主持人】     2017-04-25 15:41
推进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过程中,交通运输部有没有困难?创造了什么经验?
【王海峰】     2017-04-25 15:47
坦率地说,会遇到困难。“放管服”改革是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既然是革命,难免会遇到困难。困难和问题来源于思想认识。一些审批部门管理过多过细、专注于微观事务性管理工作,担心“一放就乱”,市场无法自我管理和自我调节。部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问题,要求上下一心,从减少企业负担、转变政府职能角度出发解决问题。回顾几年来的“放管服”改革工作,有以下经验体会:
一是认识到位,态度坚决。“放管服”改革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改革难度大,做好这项工作需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成立了部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部署,对削减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出明确要求。部党组思想统一,态度坚决。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落实工作,专题研究审议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工作,在全系统形成了上下一心、共促改革的共识。
二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多轮次清理,逐项研究审核,明确改革重点。尤其是涉及生产经营管理领域的审批项目,涉及行政相对人较多且意见反映较为集中的事项,本着能取消的就坚决取消,该放就坚决放到位的原则,把能够交给市场机制自行调节的事项坚决交给市场。对取消下放的决策,抓贯彻,抓落实,绝不搞推诿和变通,使改革的效应能够看得见、摸得着,让人民群众能够逐步感受到改革的红利。
三是放管服结合,创新监管。交通运输部在改革中注重“放、管、服”三管齐下,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抽查检查、备案报告等措施加强事中管理和事后监督;对下放到地方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制定方案、提出要求、加强沟通,确保衔接到位。以“放管服”改革为契机,注重强化服务意识,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主持人】     2017-04-25 15:48
交通运输部对于今后“放管服”改革有没有推进重点方向?
【王海峰】     2017-04-25 15:57
我们会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化,持续发力,争取更大的成效。一是“简”字当头,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要在跟进落实部本级和直属系统审批事项取消工作基础上,重点推进中央指定地方实施审批事项取消工作。特别是在道路运输和公路管理领域,研究提出取消一批受众面广、让老百姓有“获得感”的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做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确保取消事项不再实施,下放事项承接到位。
二是“管”字做实,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一是创新监管手段。加快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突出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强现场电子取证和检测设施建设,实现在线即时监管和精细化监管。二是理顺监管体制。综合设置监管机构,整合机构和职责,相对集中执法职能。合理规划、调整、布建基层站所,优化基层站所内设机构设置,加强动态巡查机构、办案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三是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各项业务监管工作标准和制度。加强培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加快建立市场主体、执法人员、审批人员等基础数据库,摸清监管底数。推动监管信息归集应用和全面共享,打通部门间、地区间监管信息壁垒。
三是“优”字为重,有效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一是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做好部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工作,修改完善并适时对外公布清单。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和审批业务手册。二是提升服务能力。推进行政许可办理平台建设,实现审批网上办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是“转”字为要,加快转变交通运输部门职能。完善有效履职机制,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和编制结构,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机构精简,决策和执行相协调。优化监管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一线监管人员和监管力量。保障监管经费,加强监管装备配备。
五是加强整体谋划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放管服”改革长效工作机制。一是统筹部和地方“放管服”改革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搭建交流平台,研究解决共性困难和问题。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部和地方有效做法、经验和典型案例。加大对地方“放管服”改革指导和督促力度,加强改革效果的动态跟踪和阶段性评估。二是统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区分不同的监管领域,研究和综合运用不同的监管措施。对于一般性市场经营领域,尽量减少事前审批,最大限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和安全风险大的运营活动领域,综合发挥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作用。三是统筹处理强化监管和提升服务的关系。区分不同管理事项和服务内容,建立繁简不一的审批服务流程。涉及安全和公众利益的审批事项,要强化听证程序,充分征求意见。技术性和专业性强的事项,要强化专家论证程序。简单的审批事项,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有效提高服务质量。
【主持人】     2017-04-25 15:58
限于时间关系。在线访谈到此结束。感谢网友对于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王海峰】     2017-04-25 15:59
很高兴做客在线访谈与网友朋友们交流,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