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加强民族地区交通运输发展 为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时间: 2015年02月06日上午 09:00
嘉宾: 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 副司长 任锦雄
简介: 2014年9月28日至29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总书记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全面分析了我国民族工作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深刻阐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会议还对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具体部署和要求。
任副司长,欢迎您做客今天的在线访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基础设施落后是边疆建设要突破的“瓶颈”,要全面推进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的通水、通路、通电等建设,为兴边富民打好基础。任副司长,我部是如何考虑民族地区交通运输发展的?
交通运输是新时期我国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各民族团结进步、扶贫开发、共同发展的基础性和先导性条件。长期以来,我部高度重视民族地区交通发展,通过统筹规划、政策倾斜,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对新疆、西藏、青海等省藏区、沿边地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以及武陵山区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加大扶持力度,有力推动了民族地区交通快速发展,为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各民族和谐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二五”期,交通运输部按照中央要求,继续加快民族地区交通运输发展步伐,具体建设重点如下:
一是集中力量加快境内原“7918”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有序推进国家高速公路新调增项目特别是“断头路”项目建设,打通民族地区对内对外联系的“大通道”,完善区域高速公路网络。
二是调整完善普通国道网,使民族地区国道网有效连接所有县城及县级以上行政节点;同时,加大对民族地区国省道建设的改造力度,提高国省道整体服务水平和能力。
三是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发展,重点加强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安保工程建设,支持对扶贫开发、资源开采和旅游开发有重要作用的县乡公路改造项目,促进农村客运和物流发展。
四是加强民族地区公路交通枢纽、国边防公路、口岸公路、红色旅游公路等建设。
五是以高等级航道建设为重点,加快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通江达海、沟通东部的重要水运通道和相应的港航设施建设,大力支持扶贫和便民效益显著的内河水运设施建设。
截至2013年底,8个少数民族省区公路通车里程超过100万公里,是2005年的近2倍;高速公路里程达到1.9万公里,是2005年的3.3倍;93.7%的乡镇、61.0%的建制村通了沥青(水泥)路,农村公路“通达”、“通畅”水平显著提高;内河航道里程达15845公里,其中四级及以上航道达2822公里,2005年以来新增约1100公里;防城港、钦州港、北海港3个沿海港口快速发展,2013年完成吞吐量1.86亿吨,是2005年的5.1倍。交通运输快速发展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起到了全方位的促进作用。
在投资政策上有哪些具体的支持措施?
在资金安排方面,“十二五”期,我们对民族地区实现了“三个确保”:
一是确保“十二五”期民族地区交通投资总量比“十一五”期有较大幅度提高。“十二五”期,初步安排民族地区车购税资金超过3200亿元,比“十一五”期增长近一倍。
二是确保民族地区交通建设投资补助标准全面提高。其中,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建设车购税投资补助标准比“十一五”分别提高50%和150%;西部民族自治县通村油路补助标准平均为35万元/公里,是其他地区的1.4倍;水运方面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占工程费用的比例西部民族地区比中部、东部地区分别高出10个、20-25个百分点。
三是确保“十二五”期国家重点扶持的民族地区交通发展倾斜政策的全面落实。如“十二五”期对新疆重点公路建设项目按照建安费的50%给予投资补助,基本上解决了资本金筹措问题。
特别是2012年,我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决策部署(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有11个在民族地区),把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交通运输发展作为工作重点,制定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交通建设扶贫规划纲要(2011-2020年)》,明确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交通运输网络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同时,我部在“十二五”规划已加大对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倾斜支持力度的基础上,再将“十二五”车购税预期增量资金的主要部分投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进一步提高交通建设补助标准,其中普通国道二级公路改造补助标准在“十二五”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38%,通乡镇、建制村沥青(水泥)路建设的补助标准分别提高了43%和33%,这个支持力度绝对是空前的。我部还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有关的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分别签订了部省共建协议,部省合力共同推进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交通运输发展。
李克强总理在会上提到,目前民族地区还有一些乡镇、村寨公路水平很差,甚至不通公路,要打通“最后一公里”,使公路真正惠及各族群众。请问交通运输部在推进民族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方面是如何考虑的?
从“十一五”开始,我部按照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公路的支持力度,重点推进以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为主的通达通畅工程。
“十二五”期,按照“扩大成果、完善设施、提升能力、统筹城乡”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民族地区农村公路发展的支持力度:一是推进以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为重点的农村公路通达、通畅任务,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出行需求;二是完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包括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安保工程等,提高农村公路的抗灾能力和安全水平;三是实施差异化政策,对条件发展较好的地区,适当支持县乡道改造、连通工程等建设,提高农村公路网络化水平和整体服务能力。
在加快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我部还大力推进建制村通班车工程,鼓励地方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模式,促进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引导地方整合交通、商贸、供销、邮政等资源,探索发展多途径、多模式的农村物流,推进解决好农民群众“出行难、运货难”的问题。
下一步,在编制“十三五”规划时,我们将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扶贫攻坚和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保基本、强服务、惠民生、促发展”的总体方针,全力推进农村公路规范发展、协调发展、安全发展和引领发展。以民族地区为重点,着力完成农村公路通硬化路、通班车建设任务,着力促进农村基本交通运输服务均等化,着力提高农村路网综合效益和安全保障能力,着力强化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农村公路与城镇化、村镇行政区划调整、扶贫搬迁、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协调衔接、相互促进,发挥路网综合效益,构筑完善的农村公路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做到“小康路上决不让任何一个地方因农村交通而掉队”。
目前仍有一些生活在高山峡谷地区的民族群众,长期靠溜索过江,中央民族工作会上提出要加快实施溜索改桥工程,用两三年时间解决这个问题。交通运输部将如何贯彻落实?
在我国西部边远地区的大山深处,尤以云南、四川为主,因地势险峻,建桥成本高,溜索一直是当地居民出行最主要甚至是唯一的交通方式。溜索在特定时期解决了当地的交通阻碍,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已越来越难以适应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快了少数民族地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十一五”期,国务院扶贫办、交通运输部先后在西藏自治区和云南怒江州分别组织实施了84对、42对“溜索改桥”项目,一大批边远山区的农牧民告别了溜索这种落后的交通出行方式。
目前,仍有部分地区的群众主要依靠溜索出行和运送物资,交通不便已成为制约其与外界沟通联系、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瓶颈制约。为进一步改善那些地区的对外交通条件,2012年,我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对全国溜索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在此基础上,2013年,两部门签署“溜索改桥”合作备忘录,联合编制了《“溜索改桥”建设规划(2013-2015年)》,计划在2015年之前,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7省(区)的289对溜索改造成相应的车行桥或人行桥,并配套建设连接道路,基本结束“溜索时代”。工程预计将惠及904个行政村的95.77万人。工程预计总投资27.6亿元,其中我部在车购税中安排12亿元,国务院扶贫办在财政扶贫资金中安排10亿元,其余部分由地方政府解决。因此,对于中央提出的要求,我们能够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除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2014年中央还召开了第二次新疆工作会议,能否介绍下交通运输部对新疆交通运输发展的支持情况?
2014年5月份,中央召开了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明确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治疆方略。为全面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我部在赴疆全面调研基础上,经与新疆自治区和兵团充分沟通,提出了《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支持新疆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着眼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的意见》的总要求,围绕当前新疆交通运输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迫切要求,重点解决中央明确的、今后一段时期需加快推进的新疆交通发展六大任务,即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升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新疆向西开放交通互联互通建设、促进兵地交通融合发展、增强交通运输安全与应急保障能力、提高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管理水平。并按照加大支持、合力推进的思路,从加强组织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加大资金支持、增强科技支撑、强化人才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为有效落实好中央提出的“采取特殊措施支持南疆发展,推动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点突破”要求,以及由我部牵头负责的“加快边境山区农村公路建设”分工任务,《意见》特别强化了对南疆地区、边境地区交通运输发展的特殊支持政策,提出“从2015年起,对南疆四地州、南疆师团的农村公路和国省道建设按照建安费全额投资,国家高速公路建设补助标准按照建安费的70%执行”。下一步,我部将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研究确定对全疆的支持政策,特别对边境山区农村公路建设制定更符合实际需求的差异化投资标准,免除地县两级地方配套资金。
下一步对做好民族地区交通工作的总体考虑有哪些?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对做好民族工作做出了新的部署和要求,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进一步加快民族地区交通运输发展,为民族地区尽快脱贫致富,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是围绕“十二五”规划目标,继续加大投入,推进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农村公路以及水运设施等项目建设,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完成。
二是进一步落实交通扶贫政策,部省协力,全力推进民族地区交通事业发展,加大对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边境地区等特殊困难地区倾斜力度,加快交通运输发展,为边疆民族地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提供坚实基础和保障。
三是开展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研究,将民族地区作为重点,根据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破解交通发展难题,研究特殊支持政策,确保民族地区到2020年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好的,非常感谢任副司长做客今天的在线访谈,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感谢大家的关注,再见!
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再见!